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办事机构,分为满票签处、汉票签处。详“满票签处”、“汉票签处”。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修护河渠、给造军器的名物,及军器作坊、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
官名。见“昭玄寺”。
公人名。宋初置,见“散从直”。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增设。掌复判外省死罪案件,应驳审者由该处拟稿。置总核、分核等,由各庭推事中熟悉例案者兼充。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六品。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隶宣徽院,掌受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乡贡麴药,以供宫廷及岁赐酿酒所用。置提举、大使、副使各一员。另设安丰怀远等处稻田提领所,秩从九品,掌种收稻
官署名。元朝始置。仁宗皇庆元年(1312)改回回司天台置,秩正四品。设提点、监、少监、监丞等官,属员有教授及天文、算历、三式、测验、漏刻等科管勾,额设阴阳人十八名。掌回回人观测天象,编制回回历。明初沿
① 参见“检校”。② 官名。辽朝袭唐制而设,指诏除而非正命之加官。始见于太祖九年(915),授齐行本为检校尚书、左仆射。辽之检校官名目繁多,有太师、太尉、太保、太傅、尚书、司徒、司空等等。有时尚在检校
官名。①十六国西秦乞伏炽磐置,为高级执政官。《晋书· 乞伏炽磐载记》: “罢尚书令、仆射、尚书、六卿、侍中、散骑常侍、黄门郎官,置中左右常侍、侍郎各三人。”②王、公国属官。掌侍从赞礼,通传教令。南朝或
军官名。宋代殿前司所属有雄勇军,军置都指挥使;军下分若干指挥,每指挥置指挥使。见《宋史·兵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