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兀儿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地方监察。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司哈剌火州(今新疆吐鲁番)。十九年,改升为河西行御史台。
官署名。金朝置。掌地方监察。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司哈剌火州(今新疆吐鲁番)。十九年,改升为河西行御史台。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南大王院长官。天赞元年(922),太祖以迭剌部强大难治,分为北、南二院,以耶律绾思为南院夷离堇。太宗会同元年(938),改称“南院大王”。官名。辽置,为南大王院的长官。见“南大王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宦官。掌理供给祭祀、飨食所需的醋醃食物。《周礼·天官》: “醯人,奄二人,女醯二十人,奚四十人”,“掌共五齐七菹凡醯物,以共祭祀之齐菹,凡醯酱之物。宾客,亦如之”
官名,西汉末年隗嚣派马援到蜀刺探公孙述军情时,公孙述想留马援,欲授马援封侯大将军。马援未受。见《后汉书·马援传》。
官署名。简称稽勋司,明清吏部四司之一。掌理勋级、名籍、丧养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司勋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吏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长官,员一人,多省称为大司寇。掌刑政,主持刑法的制订与执行。正七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秋官府”。官名。北周仿《周礼》之制设置,为秋官府的
官名。明置,为文勋官,以授从四品文官再考称职者。勋官名。明置,为文勋第八阶,秩从四品。
官名。明置,属“王府仪卫司”,见该条。
官署名。隋朝门下省置,掌符玺。设监二员,直长四员。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监为郎,置二员。官署名。隋初置,属门下省。设监二人,直长三人。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废符玺局改置符宝郎。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乾隆七年(1742)设。六人,以刑部笔帖式充任。掌誊抄缮写。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 (1905)设,属工巡总局。三十二年,改隶巡警部,旋归民政部直辖。收轻罪犯人,令习工艺,使之改过自新; 又酌收贫民,教以谋生之技。设正四品监督一人,管理所务。清末京师地区的劳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