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
官名。国民党政府中央各部,其有出外视察之必要者,设有督察,有时称为视导。如粮食部即置督察四至六人。参见“视察”。
官名。国民党政府中央各部,其有出外视察之必要者,设有督察,有时称为视导。如粮食部即置督察四至六人。参见“视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玉府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属官,设玉府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参见“玉府”。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威烈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① 官名。《周礼》六卿之一,为春官之长。掌祭祀、礼仪,参议国政。属官有小宗伯中大夫二人,肆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等。西魏末、北周仿 《周礼》建六官,复置为春官府长官,亦称“大宗伯卿”。正七命。参见“春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玉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石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罴卫长官,置一人。
官名。汉代三辅各设铁官长、丞,掌铁冶之事。据《汉书·地理志》所记,在京兆所属的郑县,左冯翊所属的夏阳县,右扶风所属雍、漆二县,均驻有铁官。
官名。清朝福建船政长官。同治五年(1866)置。一人,特简。初为钦差大臣,正二品,光绪四年(1878)后,曾数次由地方巡抚、总督、将军等兼任,品秩不定。掌理福州船政局轮船制造事宜。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位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顺治(1644—1661)初置。设满、汉监督各一人,下设经承二人。掌储皇木厂所收各省解运木材及架木、幔城、网城物料、并供内务府及京师工程用木。光绪
官名。晋朝改协律都尉置,职掌略同,隶太常。南朝宋、齐省,梁、陈复置。参见“协律都尉”。官名。晋置,掌乐律,为乐官。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协律郎》。
参见“刀剑备身五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