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渤海国置,有大令、少令。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三国志·宗室传》: “建安九年(204),(孙渝)领丹阳太守,为众所附,至万余人,加绥远将军。”三国吴沿置。两晋、南朝宋省置无常,八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原属工商部,工商,农矿两部合并为实业部后改属实业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实业部组织法》规定,掌下列事项:一、国营商业的设计管理;二、民营商业
官名。唐朝将作监就谷监次官,置一员,从七品下。
官署名,汉置,其长官称长,俸四百石,掌中宫别处。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官署名。见“黄门令”。
枢密直学士简称。
禁卫军指挥机构。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左监门府置,十六卫之一。不领府兵,置大将军 一员、将军二员、中郎将四员,与右监门卫率亲近禁军,共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判入,职任颇重。有长史、录事参军事,兵曹
官名。北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置,以宇文虚中充任,掌宣谕河北、河东路。钦宗清康元年(1126),又以种师道为河北宣谕使。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又置,使宣谕淮南东路。后两浙西路、浙东福建路、
官名。清代监察御史中有直隶巡察御史,掌巡察所辖地区,顺天、永平、宣化二人;保定、正定、河间二人;顺德、广平、大名二人。见《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兼理司法机关。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三月北洋政府规定未设地方或初级审判厅各县,一律于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审检所,由县知事兼管,所内依照事务之繁简设帮审员一至三人,书记官一至三人。帮审员的职权为办理县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