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著作佐郎
即“著作佐郎”。
即“著作佐郎”。
官名。北齐置。参见“诸冶东道署”。
官名。北宋前期,宗正寺卿、少卿、丞皆为寄禄官,不领本职,别置判宗正寺事,若判寺事缺,则以宗姓朝官以上知丞事,掌奉诸庙诸陵荐享之事,司皇族之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宗正丞复为职事官,实领
官场用语。南宋初年,原宋朝军人、百姓在边境或金国境内,心怀忠义,建立军功者,称为“忠义人”。
太常寺之别称。
官名。国民党政府置,属“县司法处”,见该条。
州市令的佐职。隋始置,唐制置于上、中州,均属品外;下州不置。参见“州市令”。
强行削除官吏禄阶或没收其家财。
宋朝乡役名。南宋临安府行保甲法,以一百家为一大保,设大甲头一人,负责治安。
官名。汉朝置,为郡县属吏,即阁下所属书佐,掌文书缮写。三国沿之。晋朝特进、光禄大夫、卿、司隶校尉、太子二傅、县等皆置,员一人。南朝宋亦置。官名,汉置,又称閤下书佐、门下佐,位在门下掾史下,在小史上,掌
官名。北宋初年置,属东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 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通常不领本职,多用为医官迁转之阶。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医官阶官,改保安大夫。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