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地方行政机构县之长官。源于唐。唐朝县之长官为县令,如县令阙,令佐官代理县令之职者称“知县事”。知县之名起于宋。太祖乾德元年(963),始以朝官为县之长官,称为“知县事”,简称“知县”。掌教化百姓
官署名。明朝设置于内廷之中,专纠内官礼仪有失及妄为不法者。详见“典礼司”。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洪武九年(1376)置。为一人,正七品,十三年,改司正。
官名。北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置,以小使臣充任。参见“巡检”。
“子都将”的省称。
官名。据《后汉书·百官一》记载,东汉太尉属官有黄閤主簿,省录府内众事。
官署名。北魏明元帝时改国子学置,属中书省。是培养高级统治人材的学校,主要招收鲜卑及汉人士族子弟为中书学生,有时由皇帝特旨指定某人子弟为中书学生。学生毕业后多升为内外要职,是当时的主要仕进途径之一。以博
官名。清末大理院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正二品,特简。掌总理全院事务,监督审判官等各官并所属各级审判厅应行事宜。官名。清末设置,为大理院的长官,见“大理院”。
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掌军中兽医事务。军一级设总马医官,镇一级设正马医官。
官名。明朝道官。道录司置,左、右二人,从八品,协掌道教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