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察守卫处
官署名。清末置, 见“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
官署名。清末置, 见“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总理刑名。喀什噶尔等处设五品伯克二人。喀什噶尔属之察拉根、叶尔羌属之波斯坎木等处设六品伯克各二十四人。叶尔羌属之色勒库尔设七品伯克一人。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掌人匠词讼。置都提领一员。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魏书·羯胡石勒传》: “(石虎)遣司虞中郎将贾霸率工匠四千,于东平冈山造猎车千乘。”
蒙古语。汉译“大断事官”。蒙、元官称,札鲁忽赤之长。见“札鲁忽赤”。
①官名。殷周置。武官。掌戍边及征伐。《甲骨文合集》第二七九七二片:“其乎(呼)戍御羌方”。《询簋铭》:“成周走亚、戍。”②地方军事行政机构。南北朝置,多设于边境军事要地。以戍主为长官,下设戍副、戍将、
官名。金朝属都水监,管辖东明,西佳、孟华、凌城四埽。人选由都水监廉举,领埽兵约二千人。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1)地方自治执行机关职员。清末举办地方自治,城镇自治的执行机关为城镇董事会,设总董一人,先由城镇议事会选举正、陪各一名,再由地方官申请督抚遴选任用,总理董事会一切事项;董事一至三名,由议事会选举,呈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议开上林苑,太祖朱元璋因其有妨民业而止。永乐五年(1407)始设于北京,为正五品衙门。置左、右监正各一人,左、右监副各一人,左、右监丞各一人。下设良牧,蕃育、嘉蔬、林
官名。即大理丞,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增正员为六人,分判狱事。唐朝复名大理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