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领民酋长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二领人酋长”。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无此职品阶。北魏末期战乱后,北方边镇拥有武力的少数民族首领地位提高,进入中央政权,北齐时定为视从四品。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二领人酋长”。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无此职品阶。北魏末期战乱后,北方边镇拥有武力的少数民族首领地位提高,进入中央政权,北齐时定为视从四品。
惩戒机关名。国民党政府设置,隶属于国民政府。掌理关于选任政务官以外的政务官的惩戒事务。从国民政府委员中推定委员七至九人组织之,以其中一人为常务委员。每周开会一次,必要时由常务委员召集临时会议。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立法院,参见该条。
官吏任用限制之一。汉魏以来吏员的补用,多注重学识。汉初规定,学童能背诵经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吏。武帝时又规定,凡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艺以上,可补为左右内史、大行卒史,比百石以下,补郡太守卒史。若
官名。北周设置,《资治通鉴》胡三省注:“相府司录,总录一府之事。”于文泰为西魏丞相时,即有相府司录,北周沿置。任北周大丞相府司录者,见《隋书·高颎传》:“高祖得政,引为相府司录,委以心膂。”
即“黄龙府兵马都部署司”。
卫生署所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理疾病之治疗预防以及医务人员的实地训练等事项。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十月三十日内政部修正公布的《中央医院章程》规定,本院置内、外、妇产、小儿、眼、耳鼻咽喉、
官名。清朝奉天府之主官。顺治十四年 (1657) 设,一人,由满人充任,正三品。掌理留都治化与其禁令,小事决之,大事以闻。乾隆二十七年(1762),始受盛京将军节制。三十年,改派盛京五部侍郎兼管。光绪
官名。南朝宋置,掌皇帝印信,属门下省。参见《宋书·礼志》。
元朝官署名。秩正三品,掌东宫马畜,隶詹事院、储政院。成宗大德十一年 (1307) 置,后罢。文宗天历二年 (1329) 复立。置卿、太监、少监、丞各二员。官署名。元文宗天历二年置,掌畜类繁殖。其官有卿
义即重臣,栋梁之臣。《后汉书·刘陶传》:“故冀州刺史南阳朱穆,前乌桓校尉臣同郡李赝,皆履正清平,贞高绝俗……斯实中兴之良佐,国家之柱臣也。”《宋书·沈攸之传》:“废帝昏悖,猜畏柱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