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言上士、中士
官名。见“纳言中大夫、下大夫”。
官名。见“纳言中大夫、下大夫”。
文书名。① 军中文书统称。凡征召、罪责、晓慰等皆用之。② 朝廷有大征讨,为申明出师之名,晓谕将士奋力诛讨而颁布的文告。
官名。南朝宋置。《南齐书·虞愿传》:“(宋明帝)体肥憎风,夏月常著皮小衣,拜左右二人为司风令史,风起方面,辄先启闻”。
官名。唐高宗龙朔三年(663 )始置太子左、右谕德各一人,正四品下,掌谕太子以道德,随事讽赞,分隶左、右春坊。宋朝仁宗、神宗、钦宗为太子时皆置,以他官兼任。金朝置为东宫僚属,正五品,掌赞谕道德、侍从文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司谏中士二人,掌教万民以道德艺业。北周地官府保氏下大夫所属有司谏上士,正三命;司谏中士,正二命。掌同《周礼》之司谏。
黄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黄帝”。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京师警察机关仍沿清末旧制,设内城总厅,由厅丞主管。次年一月八日公布《划一现行京师警察厅组织令》,改设京师警察厅,设总监一人为长官,由内务总长呈
官名 即“屯田清吏司郎中”。
官制用语。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选人初改京官,必须先任县令,称为须入。南宋宁宗庆元(1195—1200)中,规定除殿试前三名,省试第一名外,皆须任县令。其后,又命大理评事已改官而未历县令者,并须作亲民
官制用语。即宋朝选人改为京朝官的制度。凡在任选人,取得本路一定员数的帅抚、监司、知州作举主保奏,按本人历任任数和考数,经磨勘合格,授予改官状五份,即赴京等待班引,班引后改承务郎以上官资,即成为京朝官。
即“北枢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