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养
旧时辞官归家奉养年老之亲人,以终其天年,称终养。《晋书·李密传》载,“鸟鸟私情,愿乞终养”之语。清制,凡旗员祖父母、父母年七十五以上,汉员祖父母、父母八十以上,或七十以上而属独子者,或虽有兄弟而有病者等等,皆合终养之例。虽六十以上未及七十者,若伯叔父、兄弟有病,或家无次丁不能迎养,亦准呈请终养。州县以上具题请旨,州同以下取结到部准行。
旧时辞官归家奉养年老之亲人,以终其天年,称终养。《晋书·李密传》载,“鸟鸟私情,愿乞终养”之语。清制,凡旗员祖父母、父母年七十五以上,汉员祖父母、父母八十以上,或七十以上而属独子者,或虽有兄弟而有病者等等,皆合终养之例。虽六十以上未及七十者,若伯叔父、兄弟有病,或家无次丁不能迎养,亦准呈请终养。州县以上具题请旨,州同以下取结到部准行。
官名。即刑部员外郎,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改,肃宗至德二载 (757)复名刑部员外郎。
内官名。南朝宋孝武帝置,为散位之一,明帝泰始元年 (465)废。女官名。汉武帝、元帝之后,掖庭三千,增级十四,充衣为十四级中的第四级。其十四级为:1婕妤,2娙娥,3容华,4充衣,5昭仪,6美人,7良人
官名。西突厥处罗可汗立,置二人,分统所部。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公布的《警察官任用条例》的规定,简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一、曾任简任警察官或专办警察行政事务的简任官经铨叙合格者;二、曾任最高级荐任警
官名。隋朝内官尚寝之属,置三员,视勋品,掌铺洒扫; 炀帝时改司设。
官署名,少府、詹事、大长秋皆设此官署。武帝太初元年,改少府所属之永巷为掖廷(庭)。其长官称令,副长官称丞。掌宫中官婢、后宫事务等,有监狱。东汉掖庭、永巷并置,均属少府,俸六百石。掖庭掌后宫贵人采女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国防部长,掌理有关国防工程的计划与运用。设司长(中将或同等官)、副司长(少将或同等官)各一人。司内分设计划、土地、军用工程、民用工程四组,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组员为上尉至
古代天子有二十七世妇。世妇,既是宫中女官,又是天子的妃子。世妇掌管祭祀,招待宾客、吊祭卿大夫之丧。《周礼·天官·冢宰》“世妇”注:“有妇德者充之。”疏:“掌祭祀、宾客、丧纪,帅女官而濯溉。”《后汉书·
参见“司武上大夫”。
宋代俗称中书门下为中书门下内省,详见“中书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