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田使
使职名。唐朝有屯田之州置,掌军屯。武则天延载元年(694)曾以娄师德为河源军检校营田大使; 如节度使兼,则有副使、判官各一人,节度使罢秩则留营田印以郎官主之; 诸军万人以上有营田副使一人; 玄宗开元十五年(727)朔方五城各置田曹参军事一人,专莅营田。宋朝沿置,掌营田事务,有大使、招置营田使、营田副使、制置营田事等名,以宣抚使、转运使、知府、知州、通判等兼任。元末朱元璋置都水营田使。
官名。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以沃衍有屯田之州,置营田使,其后诸道各置一人,以整理财赋。
使职名。唐朝有屯田之州置,掌军屯。武则天延载元年(694)曾以娄师德为河源军检校营田大使; 如节度使兼,则有副使、判官各一人,节度使罢秩则留营田印以郎官主之; 诸军万人以上有营田副使一人; 玄宗开元十五年(727)朔方五城各置田曹参军事一人,专莅营田。宋朝沿置,掌营田事务,有大使、招置营田使、营田副使、制置营田事等名,以宣抚使、转运使、知府、知州、通判等兼任。元末朱元璋置都水营田使。
官名。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以沃衍有屯田之州,置营田使,其后诸道各置一人,以整理财赋。
官署名。五代置于诸州,掌刑狱之事,设马步都虞侯,以牙校充任。宋太祖开宝六年(973)改司寇院。参见“马步司”。五代时州的审判机构之一。《唐六典》卷一记唐代各州司法参军的职务是“掌律令格式,鞫狱定刑”,
宦官职名。明代上林苑宫内谓之南海子,设总督太监一人,掌管上林苑之事。下设提督太监四人,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数十人。分东西南北四围,每面方四十里,共设二十四铺,各有看守墙铺牌子、净军若干人。东安门外有
宋置为吏职。服法物库及鞍辔库均置,各若干名,掌本库细务。明置为内官。内府甲字、乙字、丙字、丁字、戊字、承运、广盈、广惠、广积、赃罚各设一员,由低级宦官充任。有关防曰某字库关防,篆文一行直下。职掌分见“
官名,汉置,为县佐吏,掌马政。《汉书·地理志》王先谦《补注》:“河南郡故市县有马丞。”
官署名。即右领军卫,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领军卫。
即“寄资”。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即“寄资”,见该条。
官名,即太子詹事,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咸亨元年 (670)复名詹事。参见“詹事”。官名。唐有此官,为太子官属之长,统东宫事。秦始置詹事,掌皇后和太子家事,东汉废,魏晋复置,历代相沿。唐初也置
官名。①掌管军政、军赋、马政的执政大臣。亦称“大司马”。相传殷朝已置。《礼记·曲礼下》:“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郑玄注: “此亦殷时制也。”西周为三公之一。《盠方彝铭
僧官名。金置,见“僧正”。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