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功
(1)官员奖励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记功和记大功均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五等。(2)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前规定,公务员总考绩列三等者,可以记功一次。抗战时期又规定,公务员平时考绩成绩优良者予以记功。平时记功三次,年终考绩时以大功一次论。公务员记大功一次者,由本机关明令嘉奖;记大功二次者,由考试院明令嘉奖; 记大功三次者,由国民政府明令嘉奖。公务员平时有特殊功绩应记大功者,由本机关主管长官随时详具事实,报由铨叙部核定嘉奖。
(1)官员奖励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记功和记大功均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五等。(2)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前规定,公务员总考绩列三等者,可以记功一次。抗战时期又规定,公务员平时考绩成绩优良者予以记功。平时记功三次,年终考绩时以大功一次论。公务员记大功一次者,由本机关明令嘉奖;记大功二次者,由考试院明令嘉奖; 记大功三次者,由国民政府明令嘉奖。公务员平时有特殊功绩应记大功者,由本机关主管长官随时详具事实,报由铨叙部核定嘉奖。
官名。南朝梁、陈置,与东冶令皆隶少府。掌鼓铸锻冶,领工徒。有丞。梁一班。隋省并“掌冶令”。官名。见“诸冶令”。
官名。即“考功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钟师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掌钟、磬的演奏,下设司钟磬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
京府尹之通称。南朝宋、齐、梁用以称丹阳尹,十六国北燕称昌黎尹。唐朝指东京、西京、北京等尹。宋朝用以称西京、南京、北京及开封府尹。明朝用以称顺天府、应天府尹。清指顺天府尹。官名。首都所在地区的行政长官。
隋文帝开皇六年 (586)始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从六品上。实闲简无事。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虞员外郎,寻各复旧。五代因之。北宋前期为六品寄禄官,不预
官署名。明朝工部屯田司所属机构。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始置于北京大通关(今北京通县境内)。设提举一人,正八品,副提举二人,正九品,典史一人,未入流,后俱革。掌大通关税课之事。官署名。明置,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属官,员一人,主舟船运输。下设舟工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侍卫司官员,在侍卫太师下。武官名。辽置,见“侍卫司(2)”。
官名。为承徽寺的主官,见“承徽寺”。
官署名。辽朝有鹰军、铁鹞军之名,皆取其迅疾之意。详稳司即统帅本军衙署,以详稳为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