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乾隆七年(1742)设。四人,以刑部司员及笔帖式充任。掌校勘核对。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秦、西汉为尚书署长官,掌收发文书,隶少府。初秩六百石,武帝以后,职权稍重,为宫廷机要官员,掌传达记录诏命章奏,并有权审阅宣读裁决章奏,升秩千石。常以中朝官领、平、视尚书事,居其上。又置中书谒者令
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领军征伐。《三国志·魏书·夏侯渊传》:“十七年,太祖乃还邺,以渊行护军将军,督朱灵、路招等屯长安。”
官署名。金朝属军器监。本名都作院,宣宗兴定二年(1218)更此名。掌修弓弩刀槊等兵器。设令、丞、直长领署内事务,秩从六品、从七品、正八品。官署名。金置,属军器监。本承宋制为都作院,兴定二年(公元121
官名。南齐置,属门下省。参见“骅骝厩令”。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外交部原设亚洲司,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分为亚东、亚西两司。亚东司掌理关于日本及泰国外交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参见“亚洲司”。
官名。周朝置。掌管世族名籍。《韩非子·亡徵》: “私门之官用,马府之世〔绌〕。”陈奇猷注:“此文马府者,当为掌典册之官。上句既言‘私门之官用’,此句当系谓已入名册之人不用为官也。如此则马府所掌当为人事
官名。见“侍讲学士”、“翰林侍读学士”。官名。掌侍讲经史。《宋史·职官二·翰林侍讲学士》:“咸平二年,国子祭酒邢昺为侍讲学士。”《清史稿·职官二·翰林院》:“侍读、侍讲司训课。”金、元、明也设此官。见
杂职掌名。葅即菹,指腌菜。《周礼·天官·醢人》有“馈食之豆,其实馈葵菹”之语。醢即用肉、鱼等制成的酱。《周礼·天官·醢人》郑玄注:“醢者必先膊干其肉,乃后莝(切碎)之,杂以粱麴及盐,渍以美酒,涂置瓶中
官名。明制于顺天府置都税司大使一人,秩从九品,掌税收之事。其下设副使一人,未入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