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拟正”。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制造货币事项。
官名。掌管皇帝经筵之事。明英宗正统元年(1436)始置。以勋臣一人充任。内阁大学士二人,同知经筵事,翰林院、春坊官及国子监祭酒等官进讲。参见“经筵”。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改山东转运司置,掌管山东诸盐场的生产和销售事务,领盐场十九所。属户部。秩正三品,以转运盐使、同知、副使为正、副长官。官署名。元置,属户部。掌场灶榷办盐货。元初置益都课
主官的副职或辅佐官之统称。如金熙宗皇统五年 (1145) 以同知、签院、副使、少尹、通判、丞称佐贰官。明清为地方政府主官的辅佐官之统称,如同知、通判、判官、县丞等,品级略低于主官,但非属员。
清朝雍正(1723—1735)以后传达皇帝谕旨的一种形式。凡皇帝上谕中属于一般例行政务可以公开的,均交内阁传抄执行,称为“明发”。凡以此下发之谕旨,首书“某年某月某日内阁奉上谕”或“某年某月某日内阁奉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四年 (1105)置于苏州,掌搜罗奇花异石运往京师,号为“花石纲”。方腊起义时罢,后复置。宣和七年 (1125) 废。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四年在苏州置应奉局,搜罗花石制造供奉之物。方腊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统司辰下士。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清朝“云骑尉”之原称。
清朝监生之一。顺治(1644—1661)中,直省不拘廪生、增生、附生,选文学兼优者,大学二人,小学一人送国子监。雍正(1723—1735)中始分贡、监。廪生、增生准做优贡,附生准做优监。监生名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