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者
官名。隋朝太常、鸿胪二寺皆置。唐朝因置,隶门下省、太常寺,各十二员、十六员,掌赞唱,为行事之节,分番上下,太凡祭祀、朝会,掌承传。太子左春坊亦置四员。宋朝太常寺沿置,正名赞者七员,守阙赞者七员、私名赞者七员。
流外官名。隋太常、鸿胪二寺都设赞者。唐沿置,隶门下省,员额十二人,掌赞唱,为行事之节。分番上下,故谓之番官。唐制又于左春坊置赞者三人,太常寺置赞者十六人,均掌赞襄礼仪。宋初沿置,属门下省。
官名。隋朝太常、鸿胪二寺皆置。唐朝因置,隶门下省、太常寺,各十二员、十六员,掌赞唱,为行事之节,分番上下,太凡祭祀、朝会,掌承传。太子左春坊亦置四员。宋朝太常寺沿置,正名赞者七员,守阙赞者七员、私名赞者七员。
流外官名。隋太常、鸿胪二寺都设赞者。唐沿置,隶门下省,员额十二人,掌赞唱,为行事之节。分番上下,故谓之番官。唐制又于左春坊置赞者三人,太常寺置赞者十六人,均掌赞襄礼仪。宋初沿置,属门下省。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太史局为监,置监、少监,后又改少监为少令。参见“太史令”。官名。隋置,见“太史监”。
官名。清末巡警部置消防队,为全国最高消防组织,专司救火并分掌巡逻、要差勤务,设总理为主官,由巡警部选派司员兼任。其下设统带官一人,帮带官一人,五品警官兼队长三人,六、七品警官各六人,八、九品警官各八人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 “军中典官”。
官学名。辽于清宁五年(公元1059年)诏设学养士,颁经及传疏,上京、东京、中京、南京、西京各置儒学,设博士、助教以教授学生,属南面京官。
官名。宋初置都粮料使,以三司大将充任,掌文武官诸司、马步诸军给受俸料。太祖开宝六年(973),改用京官。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分置诸司、马军、步军三粮料院。雍熙四年 (987),始置勾当诸司粮料
武官名。明洪武三十五年(公元1402年)以燕山左护卫改为金吾左卫,掌守卫皇城东面及巡警皇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为:一、管理国有铁路工务;二、监督地方公共团体和民业铁路工务;三、铁路材料的购买、制造、分配、保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
九卿的别称。《资治通鉴·魏高贵乡公甘露元年(256)》:“(孙)峻从弟宪尝与诛诸葛恪,峻厚遇之,官至右将军、无难督,平九官事。”胡三省注:“九官,即九卿也。魏明帝太和二年(228),吴主还建业,留尚书
官名。明末置。以阁臣或兵部尚书等充任,赐上方剑,于重要军事去处全权督理军务。权在总督、巡抚之上。
官署名。民国时设.掌理全国行政诉讼审判事务,属司法院。设院长一人,总理院务。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司法院,为全国行政诉讼审判机关,掌理全国行政诉讼审判事务,以纠正人民对于官署所提起行政上的违法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