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工中士、下士
官名。《考工记》说:“舆人为车。”北周六官府司木中大夫所属有车工中士,正二命;车工下士,正一命,掌车舆的制作。
官名。《考工记》说:“舆人为车。”北周六官府司木中大夫所属有车工中士,正二命;车工下士,正一命,掌车舆的制作。
代行司徒之职。《后汉书·邓禹传》:“中元元年,复行司徒事。从东巡狩,封岱宗。”司徒即丞相,掌助天子理万机。参看“司徒”条。
官署名。清朝福建之铸钱局。顺治六年(1649)置局。乾隆三年(1738)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佐贰官选充。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支散军粮、验军户实给、均军户差役、劝农耕种,禁杀牛马,禁贩私盐和酒等。其佐官有副使,正七品。见《金史·百官二》。
即“支应所”。即“支应所”,详此条。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朝官以上曾任转运使、提点刑狱者充任,佐三司使、副使分理三司事务。户部、盐铁、度支分置三使时,三部亦各设,称三部判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金朝亦置,员三人,从六
官名。元置,属太史院,秩从九品,员额一人。掌中书省直辖地区印制历书之事。
北魏对归附其政权者的最高待遇。主动降附或立有功勋者,初来时一般享受这种待遇,包括房屋,生活资料等。以后再酌情安排官职。见《魏书·房法寿传》。
官名。清朝特设管理国子监事之最高长官。雍正三年(1725)设一人,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统辖祭酒以下各官,总理监事。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官名。清制于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始特简
政区名。清置,为隶属于府或直隶州的厅。见“厅(2)”。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指挥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