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政
官制用语。皇帝年幼即位,无理事之能,由大臣辅佐政事,称辅政。《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齐王芳)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帝病甚,乃立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大将军曹爽、太尉司马宣王辅政。”
官制用语。皇帝年幼即位,无理事之能,由大臣辅佐政事,称辅政。《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齐王芳)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帝病甚,乃立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大将军曹爽、太尉司马宣王辅政。”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七十三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四十九人。掌审查预算事项。
① 宰相之职。《古文苑》卷一。董仲舒《诣丞相公孙弘记室书》:“窃见宰职任天下之重,群心所归。”颗 县令之职。南朝宋鲍照《鲍氏集》卷九《谢秣陵令表》:“用谢刀笔,猥承宰职。”1、宰相的职位。汉董仲舒《诣
官署名。明嘉靖十八年(1539)于兴都置。兴都即湖北承天(今钟祥等七县),为明世宗父兴献王封国及陵寝显陵所在地。设留守一人,副留守一人,指挥同知二人,其属经历司,设经历、都事各一人,断事司,设断事、副
农官名。汉代应劭《风俗通·祁典·稷神》:“《春秋左氏传》有烈山氏之子曰柱,能殖百谷蔬果,故立以为稷正也。周弃亦以为稷正也。”
官名。西汉时三辅各置都水官,京兆设都水长、丞,左冯翊设左都水长、丞,右扶风设右都水长、丞,分掌三辅地区水利。因为水利相通,故三辅虽各有都水官,有时必须协同管理,于是以“领护三辅都水”官总掌之。《汉书·
绶即系印的丝组。黄绶指汉朝官印上的黄色绶带,亦用作低级官吏代称。西汉秩比二百石以上至五百石官吏,如小县长、小侯国相、县丞、尉等皆授铜印黄绶。成帝绥和元年(前8)。长、相一度改为黑绶。哀帝建平二年(前5
官名。北周置。营军器监长官,掌管宫殿营建和军器制作,其下设有军器副监等以佐其职。地位很重要,齐王宇文宪以大司马、理小冢宰事兼之。
即贪官,贪污受贿的官员。《后汉书·桓帝纪》:“赃吏子孙,不得察举。”
1、官署名,即监狱。2、狱吏的省称。《汉书·张耳陈余传》:“(贯)高对狱曰:独吾属为之?王不知也。”参看“狱吏”条。
官名。三国吴置中、左、右典军,掌宿卫禁军,为皇帝身边亲信之臣。贺邵自此职迁任中书令。官名,三国吴置,掌宿卫禁军。《三国志·吴书·贺邵传》:“孙皓时,入为左典军,迁中书令,领太子太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