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曹郎
官名。西晋置,为尚书省运曹长官,六品。东晋省。
官名。西晋置,为尚书省运曹长官,六品。东晋省。
官名,为周朝六卿之一,掌国家礼仪。《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为六卿,各有徒属职分,用于百事。”注:“师古曰:冢宰掌邦治,司徒掌邦教,宗伯掌
官署名。明朝南京六科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始置。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去“南京”二字,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仍加“南京”二字,遂成定制。设官给事中一人,品
官名。清代内阁设此官,掌钧国政,赞诏命,釐宪典,议大礼大政,裁酌可否入告。见《清史稿·职官一·内阁》。官名。明代仿宋制置大学士若干人,以殿阁为名,初设华盖、文华、武英三殿及东阁、文渊阁二阁大学士,仁宗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勘定秋审实缓,宣布死刑,复核四川、河南、陕西、新疆、乌里雅苏台、科布刑事民事各案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五人,主事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勘
大理寺别称。称掌刑狱的官署为法寺。北齐设大理寺,掌刑狱,其后历代相沿。因而泛称掌刑狱的官署为法寺。唐陆贽《请不簿录窦参庄宅状》:“谨案国家法典,没入官产,唯有两科,一谓奸赃,一谓叛逆,皆须先鞠犯状,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佐稍大夫下大夫掌本稍事务,下设稍正中士。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初置,属大鸿胪,据《汉仪注》,别火为狱令官,主治改火之事。新莽时改隶典乐。东汉省。官名,西汉置,为大鸿胪属官,掌狱中改火事,有丞。西汉置,东汉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官名。北齐吏部尚书所属有吏部曹,“掌褒崇、选补等事”,以郎中二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署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置,掌煮皮为胶,以供诸司之用,设监官一人,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
官名。辽朝北面官,著帐郎君院长官。官名。辽置,见“著帐郎君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