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运所大使
官名。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始置递运所,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分隶于府、州、县,掌运递粮物。清制唯江苏有府递运所大使一人。
官名。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始置递运所,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分隶于府、州、县,掌运递粮物。清制唯江苏有府递运所大使一人。
明、清负责翻译阿拉伯语言文字的部门。始置于永乐五年(1407),设译字生、通事以掌其事。初隶翰林院,弘治七年(1494)改隶太常寺。清初沿置,隶翰林院,乾隆十三年(1748)省并入礼部。
官名。春秋时期君主后宫女官,地位低于妃,高于嫔、御。侍御君主,赞助后妃管理后宫事务。《左传·哀公元年》: “宿有妃、嫱、嫔、御焉。”杜预注:“妃、嫱,贵者; 嫔、御,贱者,皆内官。”女官名,位次于妃。
官名。明置,见“锦衣卫中所指挥使”。
官名。见“各省钱局”。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保管王室金玉珍宝兵器的收藏,供应礼服玉饰。《周礼·天官》:“玉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贾八人,胥四人,徒四十有八人”,“掌王之金玉玩兵器
官名。即仓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仓部郎中。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 22年)改仓部郎中为司庾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官署名。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掌关税、商务、租界、行船、华洋借款、财币、邮政、本部经费、出使经费各事。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置
官名。渤海国官,置一人,居左右平章事下,比唐朝尚书仆射。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六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更”。
官名。五代后唐明宗天成元年 (926)置,掌四方书奏,多由翰林学士充任,班在翰林学士之上。北宋初沿置,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980) 改文明殿学士,后不复除授。仁宗明道二年 (1033)复置,与文明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