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办
清朝各部书办之俗称。
清朝“各部书办”的省称。其职务是按司官命令办理例行文书事务,类似古代的胥吏,不在官制内。清朝末年新设的各部设有书办。
清朝各部书办之俗称。
清朝“各部书办”的省称。其职务是按司官命令办理例行文书事务,类似古代的胥吏,不在官制内。清朝末年新设的各部设有书办。
官名,汉置。汉边郡候官中有候丞,佐候(候官之长)掌候官辖内侦察、报警诸事。参看“候”、“候官”条。
周朝掌射箭的武臣。《诗经·小雅·车攻》:“决拾既饮,弓矢既调,射夫既同,助我举柴。”
官名。金宣徽院所属有内侍局,掌正位閤门之禁。以令丞为正副主官,率殿位都监、同监及内直、御直各给其事。
即“释教总制院”。
官名。麴氏高昌国吏部长官。职掌同尚书。
官名,掌刑狱。汉朝崔骃《大理箴》:“理臣司律,敢告执狱。”
官名。清末税务处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负责节制全国各海关华人、洋人,管理总税务司及各关税务司征税事。其副职为帮办税务大臣。二者均以大学士、尚书、侍郎充、后改大臣、副大臣充。官名,清朝置,掌
官制用语。即对有过失的官员交有关部门拟定处罚办法。清制,一般官员均由吏部拟定,如系吏部官员则交都察院拟定处罚办法。其情节轻微者,则称“察议”。清制,管理有过失,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议处,吏部官员有过失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置,分属考功司,掌文武官资任之政令,由考功郎中、员外郎主管。南宋因之。
官名。元皇庆元年(1312)改回回司天台为监,设监丞二人,正六品,佐提点、监、少监掌司天监事。以回回人充任。明洪武元年(1368)沿置,亦二人,正六品,以回回人充任。三年,改名回回钦天监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