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官部员外郎
官名。明初刑部都官部副长官。初二人,正六品。洪武十三年(1380)改一人,从五品。协郎中共掌本属部事。参见“都官部”。
官名。明初刑部都官部副长官。初二人,正六品。洪武十三年(1380)改一人,从五品。协郎中共掌本属部事。参见“都官部”。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司巫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掌群巫之政令,下设司巫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班,与折冲将军同班; 普通六年(525)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
吏名。明清四种外吏 (承差、书吏、典吏、攒典) 之一。即司、道、府、厅、州、县之书吏。请各省布政使司设二十五人至七十二人不等,江苏最少,四川最多; 按察使司设六人至五十六人不等,江苏最少,四川最多。府
官名。宋朝诸州置,以特恩授予士人,或用以安置贬降官,或授纳粟补官人,无职掌。
见“大永福寺都总管府”。
女医官,汉置,掌为后宫治病。《汉书·外戚传·孝宣许皇后》:“女医淳于衍者,霍氏所爱,尝入宫侍皇后疾。”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经济方面的法律案。
刑部侍郎简称。
官署名。清末设检察厅,与各级审判厅对峙,负责检察纠正审判中的问题。民国初沿其制,后于最高法院配置检察署,其余各级法院配置检察处,不另设独立的检察机关。参看“检察厅”条。
官名。三国魏改民曹尚书置,为五曹尚书之一。两晋、南朝皆置,为尚书省左民曹长官。魏、晋、宋、陈皆三品,梁十三班。北魏初亦置,后改置度支尚书。唐人修《隋书》,避唐太宗讳,改称“左户尚书”。官名,三国魏改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