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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尉府

官署名,汉置,即汉朝各郡都尉的官署。汉朝的郡都尉多与郡太守别治,两官署不在一处,也置佐官,略同郡太守。有尉丞、祭酒、掾、史、门下掾、书佐、卒史、主簿、功曹、议曹等。边郡又有司马、千人、候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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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抄

    文书制度。亦作“发钞”。清制,明发谕旨和经皇帝批阅应交在京衙门知道或办理的奏折,下内阁后由满票签处传知有关衙门抄回执行。此外,经皇帝批示过的题本由红本处交六科传抄。

  • 太子典内

    官名。隋朝太子内坊长官,置二员,从六品,隶典书坊。唐朝沿置,二员,正六品上,隶右春坊。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改隶内侍省,名太子内坊令,升从五品下。官名。隋始置,为太子内坊的主官。唐沿置,员额二人,

  • 威略将军

    参见“十威将军”。

  • 尚方院

    官署名。清初内府机构之一。顺治十二年(1655) 改尚方司置。掌理审拟上三旗之刑狱案件。初设总理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协理各一人佐之。后俱省,改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六人,催总一人,分办所属事务。康熙十六

  • 三式科

    官署名。金朝司天台下属机构。设官四人。参见“司天台”。

  • 详议官

    官名。①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91) 审刑院置,与知审刑院共同详复大理寺所断案牍,写出奏章,上于皇帝。后定员六人,以朝官充任。不限在职年月,其阶官但及三年,即引对迁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随审刑院

  • 州记室

    州门下吏名。南朝宋置,见“记室书佐”。

  • 仓场

    ① 收纳谷米之场所。宋初,诸仓场隶三司,掌受纳租税、出给禄廪。设提点仓场官领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属仓部。明朝户部辖京仓五十六,通仓十六。清朝户部亦辖有京、通十三仓。凡仓,均设专员

  • 左酒

    官名。战国周王室置。掌酒政。《增订洛阳金村古墓聚英》第一四图·1银铫刻铭:“左受工、中府,左酒。”

  • 江淮诸翼军马经略使

    官名。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设,以河南路宣抚使史天泽兼任,掌管唐、邓、陈、蔡、枣阳等处军队。二年,史天泽升中书省右丞相,官罢,代之以江汉大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