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都指挥使司

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简称“都司”。明初置都卫指挥使司,洪武八年改置。多置于各省,掌一方之军政,分隶五军都督府,而听命于兵部。设都指挥使一人,都指挥同知二人,都指挥佥事四人为长官。以流官或世官充任,其属有经历司,设经历、都事,以掌文移。断事司,设断事、副断事;司狱司,设司狱,共掌刑狱。并有仓库、草场,分设大使、副使管理。又于少数民族地区设置,有奴儿干都司、乌思藏都司、、朵甘都司等。均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长官,管理本地区军政之事。


官署名。辽设此官署,掌管一路或—方面军的军事。如北面边防官中有契丹军都指挥使司、奚军都指挥使司、汉军都指挥使司、渤海军都指挥使司等。明代在各地置卫所,以都指挥使司为其常设的统率机关,简称都司,掌管一方的军政。其长官为都指挥使,正二品,下有都指挥同知二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四人,正三品;其属官有经历、都事、断事、吏目等。明代还有行部指挥使司,设官与都指挥使司相同。“都司掌一方之军政,各率其卫所以隶于五府,而听于兵部。见《辽史·百官志二·北面边防官》、《明史·职官五·都指挥使司》。

猜你喜欢

  • 侍御给事

    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官传》:“(王质)迁为侍御给事,又领选部、监御二曹事。”参见“给事”。

  • 典属司郎中

    官名。即“典属清吏司郎中”。

  • 尚书吏部郎

    即“吏部郎”。

  • 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

    北洋政府选拔县级司法官的考试制度。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五月一日公布的《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任用章程》的规定关于县司法公署审判官的考试由各省高等审判厅厅长于省会组织典试委员会执行。典试委员会设

  • 道尹公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布《道官制》,改观察使公署为道尹公署。公署内部组织与观察使公署同。道尹公署于民国十三年(公元1914年)七月一日起裁撤。参见“观察使公署”。

  • 司柞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柞氏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属官,正二命。下设司柞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柞氏”。

  • 崇文院校书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以选人考试合格者充任,以备朝廷访问差使。在任二年后取旨,或除馆职,或升擢资任,或授合入差遣。元丰(1078—1085)改制废。

  • 散员大夫

    官名。北魏初置。《魏书·薛野睹传》:“父达头,自姚苌时率部落归国。太祖嘉其忠款,赐爵聊城侯,散员大夫,待以上客之礼。”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 准备干办

    官名。宋朝宣抚处置使等属官,以备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幕职名。宋代宣抚使、宣抚处置使所属,以备临时差遣,处理衙署内日常事务和紧急事务。

  • 工部

    ①官署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始置。北周沿置,属冬官府,置中大夫二人为长官,掌百工之籍,而理其禁令。隋朝置为尚书省六部之一,置官尚书一人,炀帝大业三年 (607) 增置侍郎一人,佐领部事,下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