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都水监

都水监

①官署名。隋文帝仁寿元年(601)由都水台改名,长官为监。炀帝时长官先后称使者、监、令,次官先后称少监、少令,领舟楫、河渠署及诸津尉,为国家水利工程、水路运输管理机关,政令仰承工部水部司。唐高祖武德八年(625) 改名都水台,旋降为署,隶将作监。太宗贞观(627—649)中复名监,置使者为长官。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津监,咸亨元年(670)复旧,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名水衡监,长官称都尉,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旧。置都水使者二员,分总其事。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 方自将作监独立,以使者、丞为长贰,领署与隋朝同。北宋初不置,其职司归三司河渠案,仁宗嘉祐三年(1058)复置,设判监事一员,以员外郎以上充任,同判监事一员,以朝官以上充任,丞二员、主簿一员,并以京朝官充任,丞轮流出外治理水利工程,又在澶州设外监。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职掌与隋、唐略同,设使者一员、丞二员为长贰,又有南、北外都水丞各一员,都提举官八员,监埽官一百三十五员,分治各地川泽渠堰、水利工程,有重大急务则由使者行视处理。别置南、北外都水司,各设丞统领,又或置外都水使者。领提举汴河堤岸司、街道司。南宋初沿置,高宗绍兴十年(1140)省并于工部。辽朝为南面官署,有监、少监、丞等官。金朝仍掌川泽、津梁、舟楫、河渠之事,宣宗兴定五年(1221)以后,兼掌漕运,设监、少监为长贰,又有丞、掾、勾当官等属官。领街道司、诸都巡河官、诸埽物料场官。又于卫州置分治外监,专规指黄河、沁河,设少监、丞、掾等官。元初有漕运河渠司,世祖至元二年(1265)改置都水监,设监(太监)、少监为长贰,有丞、经历、知事等属官,后兼领河道提举司。至元七年隶大司农司,十三年并入工部,二十八年复置,直隶中书省。后为修浚会通河和建闸,增设官员,佩分监印,兼提点黄河事。武宗至大三年(1310),以黄河连年为害,分监官专治河患,置汴梁分监。仁宗延祐元年(1314),复隶大司农司,七年复改隶中书省。其后又设河南山东都水监、行都水监,分治各地河患。明朝不置,以其职归工部都水清吏司。②都水监长官。隋文帝仁寿元年(601) 由都水使者改名,从五品。炀帝复改使者。辽、金、元复置,金正四品,元从三品。参见① 。


官署名,也是官名。都水监官署的长官也称都水监。隋朝设此官及此官署,掌管河渠、舟楫、津桥、堤埝等事。唐朝有时称都水监,有时称都水使者;宋朝也是如此。元朝称都水监,掌管河渠水利、堤防桥梁等事。以后不再设此官及此官署。见《隋书·百官下》、《旧唐书·职官三·都水监》、《宋史·职官五·都水监》《元史·百官六》和“都水”条。

猜你喜欢

  • 太子殿内局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子门下坊,置内直监、副直监等,掌东宫衣服、笔砚之事。隋改内直局。

  • 议政王大臣会议

    清初满族贵族参预国政之政治制度。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设理政听讼大臣五人,又称议政大臣,是为清议政制度的最早记载。天命七年(1622),努尔哈赤定子侄八人为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十一年,

  • 右积弩将军

    官名。①职掌、品级同“左积弩将军”,参见该条。②即“太子右积弩将军”。

  • 骁卫将军

    官名。西魏置,位在车骑将军之上。《周书·杨绍传》:“(杨绍)累迁车骑将军,通直散骑常侍、骁卫将军、左光禄大夫。”官名。汉代杂号将军中有骁卫将军,武帝封李广为骁卫将军;后省。《通典·职官十·左右骁卫》:

  • 更满

    官制用语。地方长官任期满限,称更满。《魏书·韦阆传》: “(韦崇) 出为乡郡太守,更满应代,吏民诣阙乞留,复延三年。在郡九年,转司徒谘议。”

  • 固山额真

    满语官名。又作“固山厄真”。意为“旗主”。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 建立旗制,初为四旗,四十三年扩编为八旗,称“八固山”,每固山设固山额真一人统领。清顺治十七年(1660),定固山额

  • 北都少尹

    官名。唐朝陪都太原副长官。玄宗开元十一年 (723) 改太原府司马置,二员,从四品下,掌贰府州之事,岁终则更次入计。

  • 国子监学录

    官名。明、清国子监属官。明朝南京国子监、中都国子监亦设,初各一人,后于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设七人,从九品;清朝崇志、广业二堂各设一人,初亦从九品,乾隆元年 (1736) 升正八品。与

  • 赐命

    又称“锡命”。春秋时期君主对臣子赏锡物品、爵位或官职的命令。《左传·成公十三年》: “君来赐命曰: ‘吾与女伐狄’。”

  • 黉学

    古代学校的泛称。《后汉书·仇览传》:“年四十,县召补吏,选为蒲亭长……农事既毕,乃令子弟群居,还就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