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监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三十年(1387)始置,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佥书、掌司、长随、奉御无定员。初掌给监行移、关知、勘合之事。后惟随从皇帝前导警跸,为内府十二监下等衙门。
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旧掌各监行移、关知、勘合之事,后惟随驾前导警跸。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下设管理、佥书、掌司、长随、奉御无固定员额。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三十年(1387)始置,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佥书、掌司、长随、奉御无定员。初掌给监行移、关知、勘合之事。后惟随从皇帝前导警跸,为内府十二监下等衙门。
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旧掌各监行移、关知、勘合之事,后惟随驾前导警跸。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下设管理、佥书、掌司、长随、奉御无固定员额。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赴吏部候选、候补之官员,均需取具本旗都统、本籍或原任省分督抚咨文。汉京官郎中以下,外官道以下需取具同乡六品以上京官印结,到部投供验到。供,指本人亲书之履历。到部之员,均令书写履历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的侍从武官。《魏书·常山王遵传》:“世祖壮之,即日拜(内行阿干拓拔可悉陵)都幢将,封暨阳子。”参见“幢将”。
官名。西晋末置,镇东丞相府骑士曹长官。南朝罢。官名。见“公府骑士曹”。
官名。金、元皆置,为文散官四十二阶第六阶。金正二品下。元正一品,宣授。
官署名。清朝宗人府所属机构。与右司并行。各设理事官二人,副理事官二人,主事二人,委署主事二人,供事三人。分掌左(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右翼(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宗室、觉罗之谱牒、承袭,
武臣的差遣职务。五代时后唐与后周设置,掌京城内外治安事务。参见“巡检司”。
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缺不入月选,留归本衙门主官题补授官之例。在京司官、小京官、笔帖式有定为题缺者,皆由本衙门留补。在外道府以下,部选缺内有升调所遗之缺,准为封疆留缺,佐杂之要缺亦为留缺。凡留补者
官名。北洋政府置,由台长改称,为中央观象台的主官。见“中央观象台”。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正七品上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武散官名。唐宋置,秩均为正七品上。
官署名。见“翰林兼国史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