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为审理诉讼案件的机关。清朝末年在京城设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并在各省县设高等、地方、初级各审判庭。民国因之,国民政府改为法院。
农林部直辖机构。国民党政府原于实业部置垦务署,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实业部与建设委员会合并成立经济部后,垦务行政改归经济部。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农林行政从经济部划出,成立农林部后,设
官名。元置,为修内司的主官,见“修内司”。
司天台丞、司天监丞之简称。
官名,为三辅都尉的佐官,助都尉行施职权。详“三辅都尉”条 。
官名。又称“候人”。春秋战国置。掌迎送宾客。《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臣居齐,荐三人,一人得近王,一人为县令,一人为候吏。及臣得罪,近王者不见臣,县令者迎臣执缚,候吏者追臣至境上,不及而止。”官名,
官署合称。渤海国忠、仁、义部及支司爵、仓、膳部总称。
官署名。清制,沿江地方的江防事务,由管辖该省区的将军、督抚责成各关道、守道、巡道分别管理,各道之下设厅,以管理防务。厅的主官为同知,江防同知仅有三人,分设于江苏、安徽、江西三省。驻于府治,自为一厅,管
官名。隋文帝开皇三年(公元583年)改京县万年县为大兴县,万年令改称大兴令,与长安县同治大兴城内。至唐复为万年令,为“赤县令”之一,参见该条。
官署名。北洋政府始置,属教育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所掌为:一、厘正通俗礼仪;二、博物馆、图书馆;三、动植物园等学术事项;四、美术馆、美术展览会;五、文艺、音乐、演剧等;六、调查、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