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官
清朝州县所属吏员之一。掌理河闸蓄泄启闭之事。主要设于运河沿河州县。州属闸官共十四人,山东十一人,顺天府一人,江苏二人。其中属直隶州者八人,属散州者六人。县属闸官共二十五人,江西十一人,山东十四人。
官名。清代河道总督所属有闸官,掌管储水放水、闸门开闭。见《清史稿·职官三·牐官》。
清朝州县所属吏员之一。掌理河闸蓄泄启闭之事。主要设于运河沿河州县。州属闸官共十四人,山东十一人,顺天府一人,江苏二人。其中属直隶州者八人,属散州者六人。县属闸官共二十五人,江西十一人,山东十四人。
官名。清代河道总督所属有闸官,掌管储水放水、闸门开闭。见《清史稿·职官三·牐官》。
官名。清末置,为京师地方审判厅主官,见“京师地方审判厅”。
官类名。太平天国前期自诸王、国宗、侯、丞相、检点、指挥至将军,均为朝中正职官。他们没有具体的职守,平时在朝内处理政务,受命出征时则外出统率军队,是文武不分的。官与爵也不甚区分,如六官丞相即未明定职守,
官名俗称。亦称房官,即同考官。因明清乡、会试时,同考官各居一房,分卷取士,故名。时有十七房、十八房、二十房之称。详“同考官”。
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
同“修撰”,见“修撰”条。
即后。后宫众女官之长。《礼记·月令》:“后妃帅九嫔御。”皇后和皇妃的合称。《后汉书·皇后纪》:“夏、殷以上,后妃之制,其文略矣。”“及光武中兴……改正后妃之制。”参看“后”、“妃”条。
吏部郎中、员外郎通称。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参掌四选之事。以知府资序以上人充郎中,未及者为员外郎。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罢权摄、添差郎官。凡初进拟,仅称吏部郎官; 及拟告身
见秃鲁花军。怯薜中的散班。元置, 即“秃鲁花”,见该条。
宋朝在京诸司吏人任职年满,应出职授官而复令留司继续任吏职; 或在任差遣得替后,归本司祗应者,称勒留官。勒留官依一定选限,可出职授官。宋承唐制,在京诸司任满有出职资格的吏人仍命留任或已出职得差遣的吏人,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司天监官员,掌孔壸刻漏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