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部员外郎
官名。明初户部陕西部、刑部陕西部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参见“陕西部”。
官名。明初户部陕西部、刑部陕西部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参见“陕西部”。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左右的亲信官员。《魏书·穆崇传》:“(穆遂留)子乙九,内行长者,以功赐爵富城公,加建忠将军。”孝文帝太和(477—499)中改制罢。
官名。见“侍郎右选郎中”。
金代考课县令的法规。考以六事:一为田野辟, 二为户口增,三为赋役平,四为盗贼息,五为军民和,六为词讼简。六事俱备为上等,升职一等;兼四事者为中等,减二资历;其次为下等,减一资历;否则为不称职,罢而降之
官名。参见“工科左给事中”。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负责饲养祭祀用牲。《周礼·地官》: “充人,下士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系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则系于牢,刍之三月。享先王,亦如之。凡散祭祀之牲,系于
封建政府准予士民捐资纳粟以得官之法。秦始皇四年(前243)因灾荒大疫,准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始行捐纳之例。嗣后历代相沿,或因赈灾,需饷,因边储,兴工,遇有度支不济,即准士民捐银,授予官职。至清朝,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分为内城中分厅、内城东分厅、内城南分厅、内城西分厅、内城北分厅。各分厅以知事一人为主官,正五品,总理本分厅事务。各分厅内部分设三课六所,以分理众务。总务课,掌警事、机要、
见“隆禧总管府”。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三国吴置,掌辅佐太子。《三国志·吴书·孙登传》:“黄龙元年,权称尊号,立为皇太子,以(诸葛)恪为左辅,(张)休为右弼,(顾)谭为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