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
官署名。金朝置。掌酒业酿造及税收。设在课不及二万贯之地。置都监、同监各一员,领院务事。不及千贯之院务仅设都监一员。参见“酒使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酒业酿造及税收。设在课不及二万贯之地。置都监、同监各一员,领院务事。不及千贯之院务仅设都监一员。参见“酒使司”。
宦官职名。明置,见“御马监”。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守边境关卡,负责通报宾客来访的小吏。《仪礼·聘礼》: “乃谒关人。关人问从者几人,以介对。”守关之吏。《仪礼·聘礼》:“及竟,旃誓,乃谒关人。关人问从者几人,以介对。”
官名。清末邮传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特简。佐尚书总理部务。宣统三年(1909),左侍郎改副大臣,右侍郎裁。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兼隶教育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五月十二日公布的《劳工教育设计委员会章程》规定,掌下列事项:一、劳工教育之建议;二、规划调查劳工教育状况及其改进;三、拟订各
① 尚书台(省)别称。因其官署在宫禁之内,故名。《南齐书·王思远传》: “迁吏部郎。思远以从兄晏为尚书令,不欲并居内台权要之职,上表固让,”②秘书寺别称。《晋书·华峤传》: “转秘书监,加散骑常侍,班
商朝所置教育机构。相当于周朝的“太学”。《礼记·王制》: “殷人养国老于右学。”郑玄注: “右学为大学,在王城西郊。”
官署名。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署名。元、明、清三朝掌管刑狱之机构。元大德七年(1303)始置于刑部。此外,大都路及南、北两城兵马司下亦置。掌率狱吏、典囚徒之事。明、清刑部、顺天府、提刑按察使司及各府皆置。各设司狱一人或数人,办理
官署名。东汉末曹操丞相府僚属诸曹之一,设掾、属各一人。三国魏沿置。西晋公府、将军府俱置,长官为掾或属。西晋末司马睿丞相府亦置,改长官为参军。东晋、南朝、北魏、北齐公府、将军府,隋朝王府、诸卫、太子卫率
官名。北齐置。参见“清商部”。官名。北齐太乐署令所属有清商部丞,掌清商音乐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