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大总统
非常国会选出的国家元首。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四月七日非常国会通过《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七条,十日选举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五月五日就职。依照《组织大纲》规定,采取总统制原则,非常大总统总揽政务,发布命令,统率陆海军,任命文武官吏,对外代表中华民国。总统直辖外交、财政、司法、陆军、内务、海军六部,部长由总统任免。设总统府为总统的幕僚机构。府内设秘书长,为总统的幕僚长。次年六月十六日陈炯明判变,回攻总统府,孙中山被迫离开,国会和政府均被破坏。
非常国会选出的国家元首。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四月七日非常国会通过《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七条,十日选举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五月五日就职。依照《组织大纲》规定,采取总统制原则,非常大总统总揽政务,发布命令,统率陆海军,任命文武官吏,对外代表中华民国。总统直辖外交、财政、司法、陆军、内务、海军六部,部长由总统任免。设总统府为总统的幕僚机构。府内设秘书长,为总统的幕僚长。次年六月十六日陈炯明判变,回攻总统府,孙中山被迫离开,国会和政府均被破坏。
官署名。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二人。
官署名。宋设此署,掌管收山泽所产冶矿铸钱等。后又加“都大”二字。参看《宋史·职官七·提举坑冶司》和“提举坑冶司”条。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西魏、北周时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属官,正三命。掌管宗室事务。下设宗正中士、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废。
官名。东晋与南朝置建康市长及丞,属丹阳尹,掌建康城中商业贸易之事。
官名。明、清各府道纪司之副主官。分理诸府之道众,颁发度牒。明洪武十五年 (1382)设,一人,未入流,无俸禄。清顺治 (1644—1661)中沿设,一人,亦未入流。选通晓经义,恪守清规者充任。
见“制置使”。
宋朝下等役职名。掌巡警盗贼,维持治安,隶镇将等官员。较大市镇则设都所由为其头目。(1)唐时因胥吏与差役经办县体事务,每事必经其手,因称胥吏与差役为所由。又因胥吏与差役多属府县,因亦称府县之官为所由。(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罴卫次官,置一人。
官名。又称“筮人”。周朝置。掌以蓍草占问吉凶。《尚书·周书·洪范》: “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是之谓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