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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货副监

官名。隋朝行台省食货监次官,置一员,视从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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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署名。清末最高审判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大理寺设。掌最高审判,凡宗人府会审案件、国事重罪案件、各高审厅判决不服上控案件,各省审拟大辟案件,以及特旨交审案件,均以其为终审。置正卿一人,少卿

  • 主记掾

    官名,汉置,为主记室掾的简称,掌记录文书,督催期会。参看“主记室掾”条。

  • 广西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简称广西司员外郎。① 明清户部广西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广西部员外郎设,一人。南京户部广西清吏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

  • 纸工中士、下士

    官名。北周置纸工中士,正二命;纸工下士,正一命。掌造纸之事。属冬官府司卉下大夫。

  • 额外员外郎

    官名。参见“额外郎中”。

  • 城门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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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右寺

    官署名。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分掌狱讼复审工作。参见“大理寺左寺”。

  • 大乐副正

    官名。为大乐正的副职,见“大乐正”。

  • 右旅贲率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属官。统禁军旅贲士,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下设右旅贲率中士,右旅贲倅长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叙用

    分级任用。《三国志》卷二十八《魏书·邓艾传》:“陛下龙兴,阐弘大度,释诸嫌忌,受诛之家,不拘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