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品
即“内侍高品”。
即“内侍高品”。
清朝印信之一种。使用者多属低级机构或官员。如管理御园、礼部铸印局大使、各州县儒学、各省守备、各省驻防旗营佐领、盛京户部六品管庄、库大使、县丞、主簿、吏目、盐课所、批验所等用之。铜质直纽,尺寸、文体有所
官名。北周置营构监,掌建筑设计之事。《隋书·循吏·樊叔略传》记“周宣帝时,于洛阳营建东京,以叔略有巧思,拜营构监。宫室制度,皆叔略所定。”其副职为监丞,任此职者见《北周六典》引《隋故仪同太府卿将作大匠
官署、衙门。唐朝贾岛《酬姚合校书》诗:“公堂朝共到,私第夜相留。”
北洋政府时期学绩试验中省试录取者的称号。见“省试(2)”。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掌积庆宫汉人军民之政。亦称“积庆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
官名。元置,为西窑场的主官。见“大都四窑场提领”。
官名。东汉、三国、南朝宋、齐及十六国前燕等均置,为县(道)郡国派赴上级机关或京师呈递计簿的属吏。亦称上计掾史。官名,汉置,也简称计掾,掌从主计吏到京师汇报。详“上计吏”条。
官名。南齐公督府僚属,集曹长官。梁、陈沿置。梁自三班至流外四班,陈自八品至九品。北魏亦置,初设员若干,宣武帝永平二年(509)并为一员,自七品上至九品。北齐沿置,自七品上至八品上不等。常省称为“集曹参
即“宗子录”。参见“宗子正”。
散官名号。洪武四年(1371)置,以授正四品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