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轿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散。木棍皆用椎栗木和枫木,据说此木易腐烂,不再发枝,譬喻今后丧家吉祥不会再遭死丧之灾。有时架上用竹扎成蓬,糊白纸似轿。出丧后立即将轿砍成两节丢掉,将棺埋葬。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散。木棍皆用椎栗木和枫木,据说此木易腐烂,不再发枝,譬喻今后丧家吉祥不会再遭死丧之灾。有时架上用竹扎成蓬,糊白纸似轿。出丧后立即将轿砍成两节丢掉,将棺埋葬。
即“寿昌”(955页)。
匈奴姓氏。原为氏族名,后成为姓氏。汉代,亦为匈奴大族。王昭君与复株累若鞮单于之次女即下嫁该族为当于居次(犹汉之公主)。居次子醯椟王曾于新朝王莽天凤五年(公元18年)至长安奉献。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
约1790—1854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都统成德子。字静安。袭侯爵。嘉庆间,历任按察使、布政使、河南巡抚。任内,于南阳筑马营坝防汛,因堵御不速革职。道光五年(1825),擢两江总督,
见“铁骊”(1877页)。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汉语音译,“移赉”意为“三”,“勃极烈”为“官长”之意,合为“第三位重臣”。因在勃极烈系列中位次于国论勃极烈和忽鲁勃极烈,故名。阿骨打建国后,设谙班、国论、阿买、昃四勃极烈共掌国政,
满文书写字体之一。1599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命额尔德尼、噶盖2人仿蒙古字创制满文,满族遂有了本族文字。天聪六年(1632),清太宗皇太极命儒臣达海改制满文,同时仿汉字篆文,镌刻满文篆体文。据《盛京典制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设置之忽石门卫和正统后设置之忽失木卫作哈实玛卫。
※西羌的一支。汉魏时与白马、黄牛羌分布于※婼羌以西至葱岭间的西域南山(昆仑山)中。各有部落首领,与南道诸国相邻。《三国志·魏书·东夷传》注引《魏略·西戎传》称其为“月氏余种”。
?—1643清朝将领。蒙古族。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明安子。崇德元年(1636),封镇国公。二年,随承政尼堪由朝鲜进征瓦尔喀,至吉木海,败平壤巡抚、安州总兵及安边道援兵。六年(1641),从征明,
①古官名。《礼记·月令》季夏之月“其神后土”注:“后土,亦颛顼氏之子,曰‘黎’,兼为土官。” ②元代设于川、滇、黔、桂、粤、湖广、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择其首领任之。分文武职。武职有宣慰使,宣抚使、安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