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儿扯歹
见“术赤台”(490页)。
见“术赤台”(490页)。
明代天文学家。汉名吴琼。回回人。祖籍西域撒马儿罕。才识卓越,深通历法。洪武十二年(1379),来华入见太祖朱元璋,问答称旨,授刻漏博士,受命改正中国历数,并制浑天仪。又设回回博士馆,置同来诸人。十五年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咸同起义”(1617页)。
?—1635明代大臣、诗人。字腾仲,安徽和州(今和县)人。回族。天启二年(1622)进士,授浙江山阴知县,有清操。崇祯元年(1628)授御史,劾罢魏忠贤党徐绍吉等。后出按四川,曾上书革积弊十事。八年(
即“拾寅”(1621页)。
见“皮山国”(670页)。
见“缚喝”(2416页)。
喀尔喀蒙古四部之一。以汗号得名。成吉思汗十九世孙赉瑚尔为喀尔喀左翼长,称汗,明末传子素巴第,始称札萨克图汗,与土谢图汗衮布、车臣汗硕垒并称三汗。清崇德三年(1638),其部谋掠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因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
?—前17西汉时乌孙小昆弥(王)。※乌就屠孙,拊离子。成帝建始三年(前30),以父为叔日贰击杀,被汉使册立为小昆弥。侦日贰亡走康居,遣贵人姑莫匿等3人前往诈降,执杀日贰。后为降民所杀,汉立其弟末振将为
①明代西北羁縻卫之一。永乐二年(1404)置。在嘉峪关西。秦及汉初为月氏、匈奴地。武帝时辟为敦煌郡,后魏称沙州,唐因之,后没于吐蕃,宋入于西夏,元为沙州路。东接赤斤蒙古卫,南抵安定卫,西、北界哈密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