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赤
即“倭赤”(1888页)。
即“倭赤”(1888页)。
见“赛里舍”(2468页)。
参见“山哈”(118页)。
北凉段业年号。399—401年,凡3年。
突厥汗国官号。突厥语音译。唐代译为梅禄。五代回鹘仍沿用之,译作密禄、媚禄。蒙元时作杯禄、卜欲鲁、不亦鲁黑。波斯史学家拉施特认为是“指挥”之义;多桑《蒙古史》称其是“统兵者之义”;按11世纪可夫合里字典
西夏官位。西夏文《官阶封号表》载有南院王、北院王、西院王、东院王,统称诸王位,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之上。用25两银印。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萨哈勒图,接额鲁特前旗界;西至达郎图陀罗海,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南至亲格勒图,接本部左翼左末旗界,北至卓赉布拉克,接本部左翼中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坦绰之下,※久赞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并可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参见“苍岩城”(1001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巴汗俄尔札萨克旗、巴颜诺尔札萨克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和硕特台吉巴延阿布该阿玉什季子扎布率众归清。雍正三年(1725),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
?—1871清咸同年间哈尼族起义首领。又名田政、田以政。咸丰三年(1853),与普顺义(彝族)领导镇沅、新平一带哈尼族、彝族人民起义,占领镇沅全境和新平县哀牢山西麓,拥众5000余人。六年(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