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离明
即“永丹”(634页)。
即“永丹”(634页)。
?—593又称大义公主。北周赵王宇文招之女。大象二年(580),应突厥和亲之请,北周静帝将其嫁于突厥汗国佗钵可汗,为可敦(后妃)。次年,佗钵卒,依突厥俗复嫁佗钵侄摄图沙钵略可汗。时北周为隋所灭,遂怂恿
?—894唐末吐谷浑别部首领。开成元年(836),随父率部众3千帐诣丰州(治今内蒙古五原南)降唐,被置于天德军大同川一带。懿宗时(859—873年在位)为阴山府都督。咸通九年(868),率部助唐镇压桂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皮大衣。因以狍皮制作,故又名“狍皮大哈”。流行于今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用冬季长毛狍皮制。鄂伦春人过去不穿长大衣,本世纪初交换发展后,专为出售邻近民族制作。爱辉县地区鄂伦春人,每家一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正月,纳木里河女真野人首领白百舍等来朝,与纳木河卫、哈鲁门千户所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作佛尔们河卫,并说该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南45里。出库今有据
见“佛阿拉”(1096页)。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创始人为达波拉杰,宋宣和三年(1121),其在前藏达拉岗波(在今雅鲁藏布江北岸加查县和朗县之间),建达拉岗波寺,收徒传法,创立该派。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载,其融合于噶当派的教法及(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
见“虎儿文卫”(1385页)。
即“䤈僮尸逐侯鞮单于”(25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