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宗室。初名岳端,字正子,号红兰主人。满族。爱新觉罗氏。安亲王岳乐之子。封贝子。以诗著名,撰有《玉池生稿》。
参见“冬”(583页)。
1679—1732清宗室。满洲镶白旗人。爱新觉罗氏。※康熙帝第五子,※雍正帝之弟。康熙三十五年(1696),随父征准噶尔部噶尔丹,掌镶黄旗大营。三十七年(1698),封多罗贝勒。四十八年(1709),
见“十二安”(8页)。
?—1655喀尔喀蒙古车臣汗。博尔济吉特氏。谟啰贝码子。始称车臣汗,与土谢图汗,札萨克图汗同称喀尔喀三汗。号玛哈萨嘛谛。车臣汗部23旗札萨克皆其裔。初服属于察哈尔部。后金天聪九年(1635),致书皇太
藏语音译,意为“小整事”或“小整事大相”。吐蕃官名。相当于唐官职中之副“监察御史”或“谏议大史”。参见“喻寒波掣逋”(2205页)。
蒙古语对河流的称呼。清代汉籍文献中多用此称。如伊犁郭勒、吹郭勒、图斯郭勒、塔拉斯郭勒等是。大都原为蒙古各部驻牧地。小河则称为“布拉克”。参见“布拉克”(465页)。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料、※包银、※俸钞三项。太宗八年(1236),窝阔台汗将原金统治区诸州民户分赐诸王、贵戚、勋臣,并纳耶律楚材之谏定赋税,每二户出丝一斤供国用,五户出丝一斤输于
见“耶律善哥”(1322页)。
即“宇文莫廆”(9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