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食牺牲团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1220金朝官员。渤海族遗裔。以荫补官,累调为贵德县尉。历迁奉圣州录事、内黄令、左藏库副使。章宗元妃李氏以皂币易红币,独拒之不易。元妃奏告章宗,章宗不以为忤。改户部员外郎、安州刺史。大安(1209
?—1800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瓜尔佳氏。乾隆六十年(1795),由鸟枪护军校委署护军参领。嘉庆五年(1800),补鸟枪营副护军参领,发往湖北,以参领补用,随领队大臣明亮镇压反清武装,数月间连续接
见“兴圣宫”(915页)。
见“绥靖城”(1971页)。
毛南族民间传统节日。又称庙节。传说由敬供神农氏和祭奠三界公发展而来。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原来有椎牛求雨等迷信活动的仪式,解放后剔除迷信色彩,增添了许多新的民族文体活动。每年夏历六月下旬举行。节
1866—1914清末考据学家。字捍郑,一字感莼。江苏吴县人。幼喜治经,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选翰林庶吉士。官居吏部主事,于上海创建实学报馆。后赴日本考察学务。三十三年(1907),调任学部图书
明代蒙古右翼多罗土蛮部领主。亦作麦力艮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四子※阿尔苏博罗特孙,※不只吉儿台吉子。驻牧于山西偏关外,距明塞六七百里。隆庆五年(1571),明蒙达成封贡协议,受明封为指挥佥事,在山
滑雪用具。古称“木马”。是中国古代北方地区冬季的交通工具,也是狩猎用具。《元一统志》开元路条载:“木马形如弹弓,长四尺,阔五寸,一左一右系于两足,激而行之雪中、冰上,可及奔马。”过去,满、鄂温克、赫哲
清代书画家。字云谷,广西桂林人。回族。因须长径尺,人称“马髯”。为人坦率,乐于助人。虽隐居市镇,凡曲乡每营缮,必尽为相助。工篆、隶,善丹青,尤长墨竹。曾绘《云谷图》,题咏赞者甚众。
苗族节日。相传苗族先民原住格洛格桑(今贵州贵阳一带),后遭统治者攻打,首领亚努率众抵抗,因力量悬珠,不幸战死,时值农历四月初八。为凭吊亚努,世代于是日聚集其牺牲地(一说为埋葬地),今贵阳喷水池附近,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