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好儿趁”(937页)。
古诗名。1首。北宋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又号六一居士,庐陵、今江西吉安人)撰。是诗记述抚水州南僚人起义事件,据访问“村叟”写成,录“村叟”之言,颇有真实感。“南僚”,古族名,指居
藏语译音。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居穷结地区。家族成员入仕者首有噶仲彭措康赛,清嘉庆十四年(1809)任仔本;雪仲布雪巴,二十年(1815)任米本,道光二年(1822),陪班禅赴扎什伦布寺,十年(1830)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
蒙古族传统弹拨乐器。亦称二弦。也在满族中流传。13世纪的《马可波罗游记》中曾记载此琴。清代《钦定皇舆西域图志》中亦有此琴的记载和绘图。今多为妇女喜爱。木制,琴头为龙首,弦轴左右各一。长颈,长方形音箱,
云南土司名。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十一月置。辖地在今保山东北,隶金齿军民指挥使司。嘉靖元年(1522),改属永昌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保山县。
清代新疆厅名。光绪二十八年(1902)置。治所在今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管领大庄27处、11驿站、11卡伦及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游牧地。隶喀什噶尔道莎车府。1913年改为县。人口有8
见“颉利俱利薛沙耽弥可汗”(2166页)。
见“敌烈部”(1882页)。
明代乌思藏地名。在今西藏拉萨市东北郊。永乐七年(1409),其寨官三夺儿三竹朵尔只与必力工瓦国师端竹监藏等,遣使入朝贡马及方物等,获赐钞、币、袭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