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噶尔炮
准噶尔兵器。初以铁为腔,中施硝磺铅弹。或高二三尺,圆径三寸,架于骆驼背上施放;或高二三尺,圆径五六寸,置于木架上施放。后改用铜料制作。相传其造炮技术的进步,与被俘的瑞典军官雷纳特有关。他曾为策妄阿拉布坦和噶尔丹策零造出15门4磅炮、5门小口径炮、20门10磅炮。乾隆二十七年(1762),清军在特穆尔里克(前苏联伊塞克湖东北),掘得其大铜炮4尊,冲天炮筒8个,大小炮弹万余发,工艺已相当先进。
准噶尔兵器。初以铁为腔,中施硝磺铅弹。或高二三尺,圆径三寸,架于骆驼背上施放;或高二三尺,圆径五六寸,置于木架上施放。后改用铜料制作。相传其造炮技术的进步,与被俘的瑞典军官雷纳特有关。他曾为策妄阿拉布坦和噶尔丹策零造出15门4磅炮、5门小口径炮、20门10磅炮。乾隆二十七年(1762),清军在特穆尔里克(前苏联伊塞克湖东北),掘得其大铜炮4尊,冲天炮筒8个,大小炮弹万余发,工艺已相当先进。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名。元是为十三万户之一,称札由瓦万户。明承元制,仍置万户府。驻地在今西藏隆子县境。永乐七年(1409),万户搠巴星吉卫阿儿的占遣使入朝贡马及方物,获赐钞、币、袭衣等。后,该万户府之政
明代蒙古的贫民。为※阿达克中最贫穷的人。没有牲畜,为领主服劳役。被领主和上等平民(赛音库蒙)视为“卑贱者”,有的沦为领主的奴仆。
藏语音译,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译“噶厦公所”或“噶沙公所”,即原西藏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被平定后,清廷废除原封郡王、贝子辨理藏事的制度,改设噶厦,由※噶伦(
官名。满语音译。“包衣”意为“家内(或府内)的”,“昂邦”又作“按班”或“谙班”,意为“大臣”等。即清代内务府总管大臣。原属三品衙门,其设无定员,概由皇帝特旨简任。乾隆十四年(1749),改定为正二品
清归化城土默特二旗之一。参见“归化城土默特右翼旗”(523页)。
①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心”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金初国相完颜撒改长子※完颜宗翰本名粘罕,《金史·腊醅传》又有失其姓氏的富者粘罕。 ②见“完颜宗干”(1155页)。
?—983辽皇室。字留隐。契丹族。东丹王※耶律倍第五子。为辽世宗※耶律阮弟,辽景宗※耶律贤叔。史载其性沉静,有文武才。出生于后唐。辽太宗天显十一年(936)闰十一月,父遭后唐末帝李从珂杀害,时年尚幼,
藏语音译,“乃卡”是清代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管理珞巴族贸易事务的机构。亦有“货栈”之含义。“帕玉”指则拉岗宗“帕玉仲错”即十二个村落所在地的地域名,位于今米林县南部、纳玉河与雅鲁藏布江汇合处一带。乃卡设于
藏语音译,指“奴田”(646页)。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西域水道记》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巴勒喀什”,西蒙古语,“宽广”之意。“淖尔”,“湖”之意。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该湖向属中国,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