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曹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即“库合真”(1109页)。
参见“相思埭”(1573页)。
见“花刺子模”(999页)。
1784—1826清代白族诗人。初名李鳌,字占亭,号即园。祖籍山东,张姓,先世于明初迁居大理,后融入白族。高祖张克明改姓李。两岁时又随父李元章迁居昆明。自幼好学,致力于经史辞章,能文工诗。嘉庆二十四年
?—1713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伊尔根觉罗氏。珠瑚达之曾孙。康熙十一年(1672),由赞理郎授理藩院主事。十四年(1675),迁刑部员外郎。十九年(1680),授监察御史兼袭佐领。后以判案不慎被革
汉代官名。见“护匈奴中郎将”(1060页)。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被统治等级。彝语音译。“曲”意为“白色”,“诺”即诺伙的前一字,意为在诺伙等级下的“白骨头”(人)。汉称“白彝”或“百姓”。约占总户数的50%。身份世袭。成员不稳定,富裕阿加
见“昆都伦乌巴什”(1410页)。
鄂温克索伦人氏族制度下的大家族组织。由同一父系祖先十代以内的成员组成,少则6—7户,多则11—12户。清末已由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共同占有财产,发展为公社生活和个体家庭占有牲畜和奴隶并存的组织。公社内
县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西辽河北岸。元为开元路地。明属福余卫。清为科尔沁左翼中达尔罕王旗地,原名梨树城。道光元年(1821)设昌图厅照磨。光绪三年(1877)改置奉化县,隶昌图府。为清末在内蒙古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