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齐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南诏政权掌管赋税的3个官员之一。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南诏政权掌管赋税的3个官员之一。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见“奶皮子” (646页)。
唐代吐蕃赞普。即赤祖德赞,又名日巴坚。参见“赤祖德赞”(1014页)。
旧时德昂族家庭举行的宗教祭祀活动。流行于云南镇康等地。一般在老人死后,子孙为其超度之魂,须请佛爷念经及寨中老人进餐,耗资常达数十元至百余元不等。
①古地名。南朝梁普通四年(523)置,治所在鱼复县(今四川奉节县东)。隋大业三年(607),改为巴东郡。唐武德元年(618),复为信州,翌年,改为夔州。南北朝北周天和年间(566—572),信州蛮※冉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即“沙钵略可汗”(1131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聪明”、“贤者”。又译彻辰、车臣。“薛禅者,聪明之谓也”(《元史·畏答儿传》),“犹华言大贤也”(《元史·乃燕传》)。蒙古贵族常以其为尊号,或赏赐有功之将臣。成吉思汗高祖屯必乃、岳父
见“越里吉”(2190页)。
鄂伦春族对氏族萨满的别称。见“莫昆萨满”(1826页)。
西夏文译汉文兵书。为曹操、李筌、杜牧注。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本,蝴蝶装,页面21.5×14.5厘米。残存101面。版口印“孙子中”或“孙子下”及页码。正文单行大字,面7行,行12或13字,行间有竖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