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492—528北魏大臣。字灵秀。西平乐都人。先世为河西鲜卑秃发氏。魏骠骑大将军源思礼(源怀)子。初为员外散骑侍郎,后累迁征虏将军、通直散骑常侍、凉州大中正,转太府少卿。孝庄帝建义元年(528),于河阳
见“忽察”(1486页)。
见“盆奴里国”(1706页)。
即“乙失钵”(4页)。
见“浩海达裕”(1934页)。
清代阿尔泰特别区官职名。光绪三十一年(1905)以科布多帮办大臣改置,驻衙于阿尔泰(今新疆阿勒泰县)承化寺。辛亥革命后,改称办事长官,归中央政府直接管治。辖境东西2000余里,南北1000余里。有新土
见“史继先墓志”(567页)。
西夏军种名。简称擒生,编制十万人。非战斗人员,其职责是在作战中俘掠生口。
见“夷”(759页)。
?—1766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贝勒卓特巴次子。初授闲散台吉,隶兄子贝勒诺尔布班第之左翼右旗。康熙五十六年(1717),随清军征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