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蒙古语“古尔板”和藏语“索尔马”的叠称,即“三河”(46页)。
吐蕃官名。藏语音译。亦称大论、大相。直译为“大臣”。《新唐书·吐蕃传》谓:“其官有大相曰论茞”。亦即“论掣逋”之对音缩写。长庆《唐蕃会盟碑》中多记有此种官职,如“论波掣逋”即是。解放前夕,西藏地方政府
见“老上单于”(687页)。
汉称。自称“甘迪门”,意为“山人”。过去对依靠租种“山主”山地为生的瑶族的称谓。所租土地多是贫瘠的荒山,因自然环境限制,一直保留“刀耕火种”的落后耕作方式,解放前处于被压迫和剥削的地位。
明代云南马龙州土官。彝族。原土知州安崇子。洪武四年(1371),父卒,因年幼,由母萨住赴京告袭。十六年(1383)十月,核准。二十七年(1394)八月,奉旨袭马龙州(治今云南马龙县)土知州。
明代蒙古右翼永谢布万户喀喇沁部领主。又称来三兀儿。孛儿只斤氏。※巴尔斯博罗特济农孙,※昆都力哈第三子。驻牧于张家口东北边外大沙、三间房,与左翼察哈尔部为邻,拥兵数万。隆庆五年(1571),明蒙达成封贡
参见“察拉克”(2473页)。
清军平定“七和卓”之乱的一次战役。道光二十七年(1847),卡塔条勒伙同克齐克罕条勒、塔瓦克尔条勒、萨比尔罕条勒、阿克恰干条勒、伊善罕条勒、倭里罕条勒等共7人,纠集1000精壮骑兵,先后突入图舒克塔什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穆当阿山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宁古塔(治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西南500余里有穆当阿山,又宁古塔城西30里有穆当阿城。
见“门款”(1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