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三司使司
契丹地方官署名。掌管南京道(治所在今北京)财政。置官有:三司使、知三司使事、知三司事、三司副使、同知三司使事等。属南面京官。《辽史·百官志》称:“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契丹三司与中原不同,不主全国财政,而与上京盐铁使司、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使司、西京计司等平行,各总一道财政。宋庆历(1041—1048)年间三使契丹的余靖记云:“胡人司会之官,虽于燕京置三司使,唯掌燕、蓟、涿、易、檀、顺等州钱帛耳。” (《武溪集》卷18)
契丹地方官署名。掌管南京道(治所在今北京)财政。置官有:三司使、知三司使事、知三司事、三司副使、同知三司使事等。属南面京官。《辽史·百官志》称:“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契丹三司与中原不同,不主全国财政,而与上京盐铁使司、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使司、西京计司等平行,各总一道财政。宋庆历(1041—1048)年间三使契丹的余靖记云:“胡人司会之官,虽于燕京置三司使,唯掌燕、蓟、涿、易、檀、顺等州钱帛耳。” (《武溪集》卷18)
即“可敦”(491页)。
元代赋敛形式之一。指对舶货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见“抽分”(1364页)。
维吾尔语音译,即“地毯”。新疆维吾尔民间重要手工艺制品。以羊毛和棉线织成。分毛毯、丝毯、金银线编织加栽绒丝毯3种。尤以和田所产最著名。有千余年历史。工艺精细、色彩艳丽、花样新颖,富有民族特色。深为中外
见“料令”(1944页)。
1246—1307元朝官员。字道明。唐兀人。斡札箦之子。幼聪颖好学,年15,通古注《论语》、《孟子》、《尚书》。世祖召见于香阁,进言亲君子、远小人之义。并愿为措画总管屯田事,授中兴路新民总管。至官,招
?—1809中亚浩罕汗国首领。乌兹别克族。纳禄博图伯克次子。清嘉庆三年(1798),父死袭爵,擅称汗号。因素性凶狠残暴,又被称为“宰里木”(暴君)。在位期间,加紧对外扩张。初与布哈拉争夺乌拉·丘别和吉
?—1757清代勇士。索伦人。隶镶白旗。乾隆二十年(1755),从宁夏将军和起驻巴里坤,因功赐号巴图鲁。后两年,从副都统额尔登额攻博罗齐时,英勇战死。
明代从事蒙古语文翻译的机构。永乐五年(1407)设置。隶四夷馆。办理明廷下达的敕谕、各地蒙古与明廷往复的奏折以及朝贡活动等翻译事项。清初废置,有《鞑靼馆杂字》传世。
1505—1566即三世班禅。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名僧。藏族。生于后藏恩萨(今日喀则境内)。索南多吉之子。自幼崇敬释迦宗喀巴,8岁便自披白绸单,挂项珠,独自跌坐月下。明正德十年(1515),从大德札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