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分田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露田。指受田者有权使用,但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通常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东南高昌故址)、庭州(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等地亦行均田制。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露田。指受田者有权使用,但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通常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东南高昌故址)、庭州(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等地亦行均田制。
见“护国嘉荫侯”(1060页)。
见“撒答”(2491页)。
党项后裔家谱。元代党项人余阙后人修于安徽省桐城洪涛山。最后一次重修为1916年。木刻本,共18卷,现存卷首,卷1—10,卷12—17,共17卷。卷首家规前冠以“河西郡”三字,以示祖籍。卷1至卷4收录了
碑铭。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高宗弘历为纪念平定大小和卓木而撰。铭文以满、汉、维3种文字镌刻。记叙布拉呢敦和霍集占在伊西洱库尔淖尔被击败及逃奔巴达克山经过。原碑立于淖尔东北岸,光绪十七年(1891
书名。清军镇压广西各民族农民起义纪事。4卷。清苏凤文(字虞阶,贵州贵筑,今贵阳人,汉族)撰。成书于清末。内容以时间为序,记述太平天国农民革命时期,广西境内各民族农民革命情况及清军镇压之始末。为研究广西
1821—1918伊斯兰教经师、学者。教名哈桑。河北孟村人。回族。祖居河北大厂,清中叶迁此。出生于书香门第、阿訇世家。幼承家学、熟研伊斯兰教经典及阿拉伯文、波斯文。精研天文、地理、数学、哲学,擅长诗词
见“和硕特东上旗”(1451页)。
秦代南郡诸少数民族所织的一种土布,用以交纳赋税,因称幏布。秦惠文王(前338—前311年在位)时,定其民户岁纳8丈2尺。汉袭秦制,仍令其民以此纳赋。
先秦时期狄人的一部。又称长翟、鄋、鄋瞒、大人、大人之国等。因其人高大而得名。孔子云:其先祖在虞、夏为防风氏,在商为汪芒氏。在周为长狄、为大人。后世讹传其人高数丈、骨节专车、身横九亩。春秋时流动于今山西
西双版纳傣族用铁笔在贝叶上刻写的傣文佛教三藏经。贝叶系以棕榈类木本植物贝多罗树的叶子制作而成。贝叶经的制作工序较复杂,先将贝叶7—8张叠在一起,用石覆压几天,取出用圆竹棍滚压,使其平滑,然后再压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