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左翼右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都尔根诺尔之南,东至沙尔丹接本部左翼左旗及军台界,西至库克赛尔接本部中右翼末旗及中后右翼左旗界,南至得尔毕乌兰赛尔接本部左中旗及右翼后旗界,北至察汉赛尔接军台及札哈沁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诺雅尔盟。康熙二十九年(1690),达尔玛什哩珲台吉乌巴岱长子卓特巴附清,授札萨克,翌年封多罗贝勒。孙诺尔布班第于雍正十二年(1734)纵属夺军粮,降镇国公。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以札萨克镇国公世袭。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都尔根诺尔之南,东至沙尔丹接本部左翼左旗及军台界,西至库克赛尔接本部中右翼末旗及中后右翼左旗界,南至得尔毕乌兰赛尔接本部左中旗及右翼后旗界,北至察汉赛尔接军台及札哈沁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诺雅尔盟。康熙二十九年(1690),达尔玛什哩珲台吉乌巴岱长子卓特巴附清,授札萨克,翌年封多罗贝勒。孙诺尔布班第于雍正十二年(1734)纵属夺军粮,降镇国公。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以札萨克镇国公世袭。
见“木箭”(255页)。
官署名。唐高宗显庆二年(657),分西突厥东部地置。初隶※安西都护府,后属北庭都护府。辖碎叶水以东西突厥五咄陆部故地。下统有匐延(今额敏河流域)、嗢鹿州(今伊犁河流域,东至哈什、空格斯两河流域,西至查
西夏党项族出兵前卜法一种。以艾烧羊髀骨,视其裂纹征兆以卜战争胜负。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乾隆三十七年(1772),清军征金川,该土司因年迈不能从军,以其所属人随军效力,加恩,加升一级,赏戴花翎,并赐“谨慎”名号。四十一年(1776),平定金川后,入京瞻觐,易冠服。嘉
见“八儿思阔”(26页)。
西夏初期高僧。被封为国师。天授礼法延祚元年(1038)奉景宗元昊敕,主持译经,将汉文佛经译为西夏文,开西夏译经先河,对西夏佛教发展有重大贡献。或为龟兹人。
见“布智儿”(468页)。
清同治年间苗族教育家。湖南凤凰厅得胜营人。同治年间(1862—1874)自贵州镇远返故里,自筹经费,创办三潭书院,聘用有影响的苗族人任教,培养苗族青年。其子吴幼侠受其教诲,于宣统二年(1910)赴长沙
参见“山哈”(118页)。
见“他鲁河”(5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