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疆通志
书名。又称《回疆事宜》。清嘉庆九年(1804)蒙古镶黄旗人和宁辑。全书12卷。主要记述哈密、吐鲁番、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所辖南八城事略以及维吾尔族诸王公事迹。附有土尔扈特、土尔扈特汗渥巴锡等略传。风俗等篇录自《西域闻见录》,人物传记则多取材《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有嘉庆九年刻本、抄本、民国十四年沈瑞麟校订排印本。
书名。又称《回疆事宜》。清嘉庆九年(1804)蒙古镶黄旗人和宁辑。全书12卷。主要记述哈密、吐鲁番、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所辖南八城事略以及维吾尔族诸王公事迹。附有土尔扈特、土尔扈特汗渥巴锡等略传。风俗等篇录自《西域闻见录》,人物传记则多取材《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有嘉庆九年刻本、抄本、民国十四年沈瑞麟校订排印本。
见“来远城”(1051页)。
1867—1939清末民初工艺美术家。名光甲,字少宣,以字行。北京牛街人。回族。擅长内画,与知名内画家周乐元、叶仲三、丁二仲等齐名。作品题材广泛,人物、山水、花鸟、书法皆精。人物画与书法最具特色。人物
约1251—1315元代伊斯兰教经师。别号奥思玛。祖籍波斯(今伊朗),世代皆巨商。以资助元世祖忽必烈(1260—1294在位)征西域有功,赐官不仕,获赐田宅于京师(今北京),遂留居焉。延祐年间(131
见“耶律淳”(1304页)。
突厥汗国官名。常见于西突厥诸部,与※俟利发共同评议国事,参预决策和政务处理。《隋书·西突厥传》:其“官有俟[利]发、阎洪达,以评议国事。”
沙俄乘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进逼京、津,以调停为名诱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咸丰八年(1858) 6月13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国驻华公使普提雅廷在天津签订。共十二款。主要内容:俄国得在上海
288或307—334十六国时期成汉君主。334年在位。字世文。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县东南)巴人。※李特孙,※李荡第四子。被叔※李雄妻任氏收为养子。初署平南将军。玉衡十四年(324,一说十二年),被立
藏语音译,意为“寨首”。解放前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头人。每个村寨均有一名。世袭。受命于土官,向寨众传达政令,办理本寨事宜。不享有任何特权。寨众对之亦无任何义务。
即“火不思”(392页)。
见“完颜宗干”(11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