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长官司
云南土司名。明永乐四年(1406)四月置。辖境今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元时为木连路军民府。明洪武中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地。永乐四年立孟连长官司,直隶云南都司。正统四年(1439),麓川土官思任发反,兵破孟连。明军平麓川之乱后于正统七年(1442)重建孟连长官司。嘉靖中曾废。万历十三年(1585)复建,改称猛脸长官司。清康熙十八年(1679,一说四十八年,1709),升宣抚司。
云南土司名。明永乐四年(1406)四月置。辖境今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元时为木连路军民府。明洪武中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地。永乐四年立孟连长官司,直隶云南都司。正统四年(1439),麓川土官思任发反,兵破孟连。明军平麓川之乱后于正统七年(1442)重建孟连长官司。嘉靖中曾废。万历十三年(1585)复建,改称猛脸长官司。清康熙十八年(1679,一说四十八年,1709),升宣抚司。
又作“乌骨出”。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方言曰‘再休’,犹言‘再不复’也”,即“休再如此”之意。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命名者,如昭祖子完颜乌古出。
满洲官名。清帝的高等侍卫官。设于内大臣之后,衔列内大臣、散秩大臣之上,正一品。顺治(1644—1661)初定,以领侍卫内大臣六人(※上三旗各设2人)统领御前、殿堂诸侍卫。除奉特旨补授(如额亦都子孙皆世
?—1776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萨克达氏。雍正四年(1726),由官学生考授内阁中书。历官甘肃布政使、江西和山西巡抚。乾隆十七年(1752),以令富户出资抚恤平阳灾民罪革职。二十年(1755),以
书名。清末刘东野撰。作者据亲身闻见详记同治元年(1862)四月陕西华州回民起义发生的原因及五月初八日回民南渡渭河消灭地主武装并战领绝大部分堡寨的战斗经过,以成是书。1917年曾由其子刘澍瀛校刊、铅印。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倅贰之职。”意为“副职”。太祖阿骨打时始置。《金史·百官志一》载:“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诸勃极烈之上,则有国论、乙宣、忽鲁、移赉、阿买、阿舍、昊、迭之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因居住于秃答水(今黑龙江省萝北县的都鲁河)流域而得名。辽代扼鹰路(向辽贡献海东青等猎鹰的驿路)要冲。穆宗完颜盈歌七年(庚辰年1100),令该部阳为绝鹰路,盈歌又自请讨之,以取宠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拙思牙赤”、“珠噜海齐”。《元史语解》释为“善算人”。据《元史·兵志三》马政款,哈剌木连、斡斤川、甘州、左手永平等处御位之昌罕、斡罗孙、耳眉、迷里迷失等均任此职。
清朝武官。蒙古镶蓝旗人。初居巴育特地方。后金建国初,率子弟族人归附,努尔哈赤以贝勒女妻之。以其所统人丁分编一牛录,令其管辖。未几,管梅勒章京事。崇德七年(1642),从征明,围锦州,率本固山兵败松山援
?—738唐代云南六诏中的越析诏(么些诏)主。辖今宾川至金沙江北的盐边一带。开元二十六年(738),被豪酋张寻求(白族)杀害,南诏主皮逻阁乘机在唐剑南节度使王昱支持下移越析诸部,并越析诏。
即“吴提”(10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