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董制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见“成吉思汗”(744页)。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原居扶余城(今吉林省农安县境)西北,隋炀帝初征高丽,其首领突(度)地稽率勾使来、窟突始、悦稽蒙、赵羽、步护赖、破爰、步括利等8部千余家(一作胜兵数千)附隋,迁居柳城(今辽宁朝阳市)。
?—1875清朝大臣、宗室贵族。满族,爱新觉罗氏。嘉庆帝※顒琰第五子。嘉庆二十五年(1820),道光帝即位,封惠郡王。道光十九年(1839),进亲王。咸丰三年(1853),以太平天国北伐军进逼北京,授
即“者舌”(1348页)。
见“耶律古乃”(1308页)。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又曰“史睑”。治所在大釐城,亦谓之史城,即今大理市喜洲镇。系南诏王避暑胜地,直接统辖中心区。参见“十睑”(8页)。
又称通古斯-满语族,通古斯语族。阿尔泰语系的语族之一。包括中国境内的满语、锡伯语、赫哲语、鄂伦春语、鄂温克语和在历史上使用过的女真语;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埃文基语、埃文语、涅基达尔语、那乃语、乌利奇语、奥
见“果洛”(1439页)。
见“秃里”(1082页)。
书名。清代末年巨国柱等撰。198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编辑,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出版。内共刊乡土志44四种。其中有镇迪道14种:迪化县、阜康县、孚远县、奇台县、昌吉县(二)、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