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立立土司
见“河东长官司”(1509页)。
见“河东长官司”(1509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扎尔里赤”、“扎尔里克齐”。蒙古语“扎里”(亦作“扎儿里黑”)意为“圣旨”,“赤”意为“司事人”,即书写皇帝圣旨的官员。《元史·兵志》:“书写圣旨,曰扎里赤。”蒙古建国前,“扎
参见“叭”(542页)。
?—1219金大臣。盖州(治今辽宁盖县)猛安人。女真族。完颜氏。明昌二年(1191)进士。累调观察判官,补尚书省令史。历都转运都勾判官、河东南路转运都勾判官、南京警巡使。南京按察判官,累迁沁南军节度使
?—1781清朝蒙古王公。敖汉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郡王鄂勒斋图第三子。初授二等台吉。雍正七年(1729),尚县君,封固山额驸。九年(1731),赐乾清门行走。乾隆十四年(1749)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名僧。昆杰贝波切之子。先辈曾任赤松德赞的内相。桑耶寺建成后,为最早出家的七僧人之一。精通梵文及佛典,曾将许多佛经译成吐蕃文,为赤松德赞时著名“三中译师”之一。
元代旧州名。古无城邑。当地民族称之为“黎驱”,讹为黎溪。初为乌蛮与汉人杂居地,南诏阁罗凤徙白蛮守之。蒙氏终,罗罗(今彝族)逐走白蛮。大理国段氏兴,令“罗罗蛮”乞夷据其地。元世祖至元九年(1272),其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新唐书》称:“自(俱伦)泊而东有移塞设部”,俱伦泊即今呼伦湖。其所在旧说在今额尔古纳河滨,今多数人认为在今霍林河西北,呼伦湖(一作达赉湖)以东之地,但具体所指又各不相同,或说大体在
见“康国”(2100页)。
见“益喜策丹”(1946页)。
契丹时对具有一定资格官吏的称呼。皇帝御宴,能上殿坐于墩上之官员,分高墩、矮墩、方墩不等。《辽史·国语解》:“辽排班图,有高墩、矮墩、方墩之列,自大丞相至※阿扎割只,皆墩官也。”